法律问答

你好,姐姐,我是学生。我出来工作了。试用期是三天。三天试用期过去了,第四天完成了。我不想再做了。我想向他要80%的工资。另外,我之前开过个会,只能给40%。这合法吗?

讨薪
2023-07-31 15:17: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那就需要看你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是多少了,如果确实没有达到是可以去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试用期内工人包括学徒都必须给工资。具体发放多少,如事前双方有协商,可按协商结果发放,若未协商,则按各城市相应制定的标准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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