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年前,我报警,警方无缘无故拖延,导致证据不足,无法立案。

刑事辩护
2023-07-31 15: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拖延案件不处理,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举报。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 若公安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恶意拖延办理案件,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进行申诉。检察机关会根据受害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再进行必要的调查后依法监督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处理。
    公民请求人民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予以立案监督,不仅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有助于实现人民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 法律分析:故意把案件拖延不办理,当事人可以通过检察立案监督的途径达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