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的处理方式:
1、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包括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应当参照相关规定,就工程价款折价补偿承包人;
2、若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包括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3、其他方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