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中介商知道买房夫妇意见不一,还签了二手房合同,押金可以退吗?

二手房
2023-07-31 16:48: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订房子的押金是可以退还的。押金属于一种具有担保性质的金额,在房屋订购中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的,不过要注意的是购房者想要回购房定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购房者的原因未能订立预售合同的,购房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因此一般情况下,其押金都是可以退还的,除非是购房者自身存在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当事人在中介签了购房合同可以退,但是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是约定了违约金的,买受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购房者不想买了,买房押金只有符合相关规定时,才能要求退还定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和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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