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陈律师,我想问一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该如何分配,死者有一个2岁的女儿,妻子,还有父母。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31 17: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死亡赔偿金由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配。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死亡赔偿金分配: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
    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0)》
    第二十一条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法分别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车祸死亡赔偿金父母和配偶子女怎么分配
    1、对于死亡赔偿金,受害人的父母和配偶子女之间应当平等地自行进行分配。根据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遗产继承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按协议分割遗产;
    2、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而言之,死亡赔偿金可以将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父母死亡赔偿金与其他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同等权利进行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