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情发生时,离婚一方能多分财产:
1、夫妻一方存在
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法院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多分财产。
2、夫妻一方恶意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3、其他情况。法律依据:如下情发生时,离婚一方能多分财产:
1、夫妻一方存在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法院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多分财产。
2、夫妻一方恶意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3、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