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确定仲裁和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仲裁
2023-07-31 18: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仲裁、诉讼期间的劳动报酬确定有两种情况:
    1.如果在劳动仲裁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不能要求支付工资;
    2.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则需要依据劳动者的诉求来定,劳动者要恢复劳动关系被支持的则仲裁期间是有工资的,劳动者不需要恢复劳动关系的则没有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下列组成部分属于工资的范畴: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在特殊情况下单位支付的工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给给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就是其工资总额。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劳动仲裁的工资是全额工资。劳动仲裁不是只能拿到基本工资,而是全额工资以及绩效工资等。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在有理有据的情况下,在仲裁申请上可以申请应得工资报酬,除基本工资外,绩效工资等属于浮动工资也是可以申请拿到的。
    劳动仲裁的一般程序如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6、调解不成的,由仲裁庭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