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弟弟在我们市里的一家私人餐厅上班,本来上满月是有两天休息的,还有200元全勤奖金,但老板说他是暑假工,最后一个月没有休息,这样合理吗?而且过年也没有三倍工资,正常上班

2019-06-01 14:00: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如果是周末加班,单位可在以后补休,或者支付200%的日工资;
    如果是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即使单位安排补休,也要支付300%的日工资。
    2、周六请假要看单位的规定,试用期加班的三倍工资都一样支付。
    3、订立合同正常情况下是要按规定履行的,如果劳动者不想在单位工作,要在前30天内提出书面辞职,就可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况的,也可随时解除合同。
    如果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情况,单位也可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并且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和拖欠的工资,并且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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