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委托收款书的受托人是同事,委托收款书有效吗?

委托代理合同
2023-07-31 19: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双方自愿,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合法。
    委托收款协议,属于是委托合同,应当写明委托人以及被委托人的姓名,性别以及其他的基本情况,并详细写明委托内容,最后签署时间,双方签字。
    规定本委托书的有效期。说明:收款人为个人的原则上不得进行委托收款,确需委托他人代收款的,则必须提供经过法律鉴证(如法律公证)的委托书。是有效的。


  • 法律分析:收款委托书作为委托书的一种,必须要具备完全的法律效力。法律效果的取得,需要有标准化的格式,无歧义的内容,反映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才有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 收款委托书作为委托书的一种,必须要具备完全的法律效力。法律效果的取得,需要有标准化的格式,无歧义的内容,反映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才有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 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