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为重度抑郁症患者,能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索赔
2023-07-31 19:4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或经过治疗、伤情康复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班期间得了抑郁证并不属于工伤,上班期间造成人身损害或者患有职业病才属于工伤,而抑郁症并不是职业病,抑郁证是属于一种精神的疾病,当一个有工作压力、生活压力比较大时,就有可能患有抑郁症。
    工伤怎么鉴定
    工伤鉴定的方法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员工因工造成抑郁症的,不一定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项,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全文。《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四)患职业病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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