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银行卡借他人使用

信用卡纠纷
2023-08-01 04:1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将银行卡借用给他人用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是借信用卡给别人用的发卡银行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银行卡是指经批准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十九条
    持卡人出租或转借其信用卡及其帐户的,发卡银行应当责令其改正,并对其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由发卡银行在申请表、领用合约等契约性文件中事先约定)。
    第六十条
    持卡人将单位的现金存入单位卡帐户或将单位的款项存入个人卡帐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卡所属单位及个人卡持卡人处以1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一)骗领、冒用信用卡的;
    (二)伪造、变造银行卡的;
    (三)恶意透支的;
    (四)利用银行卡及其机具欺诈银行资金的。
  • 银行借记卡不可以借给别人用,借记卡是指先存款后消费没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卡,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帐户。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条
    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

    银行卡按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卡(商务卡)、个人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银行卡业务的商业银行、持卡人、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 信用卡借友人使用,催债无果的,当事人可以收集该信用卡是朋友使用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尽快偿还债务,提起诉讼的当事人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