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银行卡被冻结了,钱能划走吗?

信用卡纠纷
2023-08-01 08:11: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银行冻结了卡里的钱不会被划走。冻结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如果没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上的判决结果来执行,法院又冻结了银行资金,如果还查到名下的车子、房子等动产不动产,进入强制执行阶段,银行资金会由法院划拨,动产不动产会查封拍卖,但这些都是在判决结果中的限额以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不一定。分两种情况:
    1、因欠金融机构或者个人钱会被冻结。法院可直接把所有进入该人名下的全部银行卡内现金转走,支付给债主或者其他机构。
    2、因信用原因,被国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银行卡不会被冻结,但有很大影响。
    拓展资料:
    公安机关在侦办网络赌博、电信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过程中,往往会冻结大量的涉案或者相关的银行卡账号或者支付宝、微信账号。现在公安机关有几种方式冻结银行卡呢?
    1.紧急支付48小时,止付次数以两日为限。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建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86号)第
    2.
    1.2条规定:“紧急止付。公安机关应将加盖电子签章的紧急止付指令,以报文形式通过管理平台发送至止付账户开户行总行或支付机构,止付账户开户行总行或支付机构通过本单位业务系统,对相关账户的户名、账号、汇款金额和交易时间进行核对。核对一致的,立即进行止付操作,止付期限为自止付时点起48小时;核对不一致的,不得进行止付操作。止付银行或支付机构完成相关操作后,立即通过管理平台发送;紧急止付结果反馈报文。公安机关可根据办案需要对同一账户再次止付,但止付次数以两次为限。”
    2.普通冻结6个月,续冻次数不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的通知(2013年9月1日)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或者投资权益等其他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经作出原冻结决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普通冻结1年,续冻次数不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的通知(2013年9月1日)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的期限可以为一年。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按照原批准权限和程序,在冻结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办理续冻手续。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是超过一年。
  • 不会的。
    银行冻结了卡里的钱不会被划走。冻结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冻结的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禁止单位或个人提取其存款账户内全部或部分存款的行为。如果没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上的判决结果来执行,法院又冻结了银行资金,如果还查到名下的车子、房子等动产不动产,进入强制执行阶段,银行资金会由法院划拨,动产不动产会查封拍卖,但这些都是在判决结果中的限额以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