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打了我的眼睛,缝了17针,鼻子缝了3针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01 08:18: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议报警,进行伤情鉴定

  • 1、把人打流血缝针的,按以下情形进行处理:
    (1)由打人者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
    (2)如果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般是处行政拘留和罚款;
    (3)如果造成被害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被人打伤了首先应当报案,一般打人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之后可以与对方协商赔偿的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