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的月薪不能按时发放,有时会拖两个月才发出这种情况被迫离职的可以申请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1 08:2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你好,协商不成的及时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工资以实际工作日期照常发放,如果公司无故解除合同,还需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赔偿。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1、看你的离职原因,不是所有的离职都需要单位赔偿的
    2、2020年6月入职后第2个月起至2020年11月签订合同之日,应该是双倍工资——但是要看你的合同有效日,如果你的合同是2020年6月~202!年!月,那你就没有双倍工资一说!
    3、工资不按时发,是拖欠工资一说,所谓的拖欠工资是一个计薪周期内没有发薪行为,一般计薪周期是一个月,也就是30天!比如考勤是1~30日为一个周期,次月没有发薪行为就叫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可以申请仲裁:解除劳动关系+按照辞退标准给赔偿!只是早发晚发几天虽然有拖欠行为,但是不构成仲裁起诉条件!
  • 如果您已经完成工作交接、按公司流程办理好离职手续的、没有违规和违反制度的行为、没有公司欠款和借支未归还的、没有培训服务协议未解决的,您告知单位离职的时间(提出书面离职的时间)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您的所有离职手续都是合法合规、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您的公司不能无故不结算您的工资的。
    建议您可以问一下您的公司要求结算公司,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提请要求公司支付您未结清的工资。
    如果您写被迫离职告知书,单位能提出证据证明您不是被迫离职的,而是您自己提出的、自愿离职的,您的单位能证明公司没有违规和过错和您解除劳动关系的话,您的经济补偿主张不一定得到法律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