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月份欠建行信用卡7.6万元,后续银行委托第三方催收,我跟这家委托方签了一份协议,先还3.5万,后续每个月还1.3万,年底前还清,按照协议后续后续陆陆续续已经还了4.5进去,现在剩下3.6万未还,前些天突然接到另外一家催收公司电话,银行将这3.6万又委托到她们,而且没有任何商量和协商,要求我一次性还完,如果不一次性还完,还说要起诉我,报经侦抓我!但是我只想按照我之前签的谢谢去还款,这样压力少点,请问我这样会不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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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借款要还款,当事人若逾期不还款的,银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当事人还款,造成银行损失的,还可以要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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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
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
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
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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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