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之前,我和大哥达成协议,谁照顾母亲,房子就给谁。他在录音中也说,我看你照顾母亲挺好的,房子就给你了,你去过户吧。这是赠与还是合同?如果是合同,是否应按合同办事,履行这份合同?

2019-06-01 14:58: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对于每个普通家庭都是财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赠与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其中不乏有房产赠与。因赠与不同于买卖,房屋可能因赠与人撤销而被赠与人收回。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那种情况下房产赠与合同的撤销是不行的,下面一一为大家介绍。
    一、房产赠与合同的特征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房屋赠与合同具备以下特征:
    1、无偿性一般情况下房屋赠与合同是无偿的赠与人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给予受赠人无需受赠人支付对价。但赠与也可以附义务若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2、诺成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该条规定表明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即成立否则无撤销赠与可言。即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只要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就赠与事宜达成一致赠与合同即成立并生效而无需以赠与财产的交付为合同成立要件。
  • 一般来说,办理房屋赠与手续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 二、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据专家介绍,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类似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提醒广大网友在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不过务必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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