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告诉工厂,我就走了,有工资吗?

讨薪
2023-08-01 11:1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去寻求帮助
  • 有工资。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 法律分析:员工离职工厂时,工厂应该依法支付其目前为止应得的劳动报酬。如果工厂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1、向相关负责人提出异议,与其自由协商;
    2、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3、向相关单位提起调解或者提出仲裁;
    4、提出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