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这家店告诉我试用期是一到三个月,因为我不适合这个行业,这家店打算辞退我,所以我想在试用期内离开,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也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但我没有看到劳动合同,现在我想辞职离开这家店,因为你一个人,准备拖欠下个月10日,我现在该怎么办

无故辞退
2023-08-01 11: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的,需提前三日通知单位,到期后可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与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拖欠劳动报酬等行为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当事人要辞职,应该书面提出申请,口头一般是没有效力的。如果是试用期可以口头提出,单位故意刁难不让离职,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不可以随时,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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