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生生病老师不给假算违法吗

2023-08-01 12:0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向教育局投诉
  • 老师不让学生请假不犯法但是违规。具体如下:
    1、学校有专门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如果请假理由不是该具体制度中请假理由,学校老师可以不批准;
    2、如果请假理由符合规定,可以向学校教导处反映进行处理。
    老师体罚学生举报的方法是什么
    老师体罚学生举报的方法如下:
    1、可以到当地教育局的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2、可以通过拨打全市教育系统公开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3、可以匿名向教育局写信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 法律分析:对使用假教师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行政部门还需没收假证书并将使用假证书人员的个人信息加入“限制库”。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编教师持有假的教师资格证属于欺骗的行为,在参加教师招聘考试的时候会对信息进行审核,一旦发现假的证件是直接取消报考资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