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欠债儿子能不还吗

债务追讨
2023-08-01 12: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儿子可以不还。父母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由其独自承担偿还责任。父母自己欠下的钱,债权人只能让父母还,不能要求这些人的子女还钱,法律上成年子女和父母的财产分的很清楚,不存在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父母欠债儿子偿还是可以的,但可以不用偿还。父母的债务由本人负责偿还;债务人死亡的,以其遗产清偿,继承人可以在所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放弃继承的,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父亲欠债儿子不用还,应当由债务人自行偿还,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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