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间酒厂上班,年后迟到了一天上班,不开除也不迟退,就叫不要去上班了,没签合同,年前干了42天,发了8400的预发工资,按两百一天算的。临时工都是300一天,我们说的是做完以超产为准。按临时工算,都还有4200,我们有三个人,请你们大律师帮忙,定当重谢。

2023-08-01 12:20: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临时工干了3天是有工资的,但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临时工被用人单位提前辞退通常不能得到补偿,正常发放薪资即可。临时工为用人单位完成临时性的工作,建立的不属于劳动关系,双方可以随时终止合作,不涉及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