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在读书的孩子发生了性关系

2023-08-01 13: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个14岁小孩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算强奸。但如果一方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刑事行为能力的,与14岁小孩发生性关系的,无论是否自愿,均构成强奸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猥亵儿童罪与强奸幼女罪的区分:
    (一)奸淫的目的不同。前行为的目的在于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即与之发生性关系;后行为则是为了通过猥亵儿童来满足、兴奋自己的畸形、变态的性欲。

    (二)行为的方式不同。前行为的方式为奸淫的行为,只能发生在异性之间;后行为既可以发生在异性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性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对于同性强奸行为的判定:男性强奸男性,法律上不称之为强奸。如果被害人是男童,14周岁以下,那么可能存在强制猥亵儿童罪,如果是14周岁以上,也不存在强制猥亵儿童罪,只能看后果,如果严重的话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侮辱罪
    第二种:女性强奸女性,不成立强奸罪。此情况可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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