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职手续流程如下:
1、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领导同意后上报人事部;
2、由人事部逐级上报,经相关人员批准后,人事部将安排工作交接;
3、交接完成后,双方签字确认;
4、人事部进行保险结算,办理保险减员手续;
5、人事部统计本月考勤;
6、人事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求职时,只要是正规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