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厂一周工作几个小时是合理的,我工作的地方三班倒,一个班12个小时这合理吗?

讨薪
2023-08-01 16:1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三班两倒12小时符合劳动法吗
    1、三班两倒12小时不符合劳动法。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2)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三班倒”是否需要审批
    如果每天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则符合标准工时的特征,不需要审批。如因工作需要连续性工作集中调休的,则符合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特征,应当经过审批。对标准工时和非标准工时工作制作出区分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每天工作超过八小时。如果每周工作五至六天,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的,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则符合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特征,该工时制度应不需要审批。即使有部分时间职工上中班或夜班,应当按规定支付中、夜班津贴,也不影响该工时制度本身的法律效力。反之,如果因工作需要连续工作、集中调休的,则符合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特征,实行这种工时制度必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即使职工工作时间都在白天,不分三班,也仍需审批。未经审批擅自实行的,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单位进行查处。
  • 法律分析:工厂每天工作12小时是违法的,国家实行劳动专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属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法律分析:劳动者月平均工作时间为
    20.83天。劳动者的工资需要折算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按每日8小时,每月174小时进行折算。(1-12月)。法定工作时间就是按照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者最多工作的时间。如果超过,一是劳动者有权利拒绝(有法定特别、不可拒绝情况),二是要支付加班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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