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今年6月23日入职公司,签了3年的合同,合同签了一式两份 公司也不把我的那份给我。昨天公司要无故辞退我。喊我写离职申请我不同意。然后今天又让我签调岗降薪的单子,我也没签。公司逼迫我自动离职。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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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被无故辞退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劳动派遣工与派遣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委申请仲裁。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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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原因辞退劳动者的,要支付劳动者至少
2.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时间。
违法辞退的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
2.5*2=5个月补偿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劳动者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
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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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