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的家人发生了交通事故,但伤势不是很严重。左腿有一些皮肤创伤和血肿。现在司机没有出面,保险公司也没有出面,医疗费用负责人也没有提前支付。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1 16:3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事故处理:如伤者伤情严重,则应先拨打120救人,事故发生后务必向交警部门报案,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尽量保留事故现场,;
    二、事故调解及费用: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与保险公司、交通队协商调解,协商一致,现场出具调解书;
    三、提交办理索赔所需证明材料;
    四、损失理算、赔付;
    五、争议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遭受伤害需要治疗,如果受害人缴纳医药费存在困难的,那么治疗所产生的医药费应该由谁要支付呢。
    一、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催要
    如果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没有作出前,受害人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部门向机动车方垫付足够的医药费。
    受害人应充分利用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未作出之前的这一段时间,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再通过公安交管部门来催要医药费相对来说会比较困难。
    二、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
    根据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后,经核对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
    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伤后,支付医疗费用、抢救费用有困难的,可以通过交通部门来进行催要。
    要求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一般需要公安交管部门出具垫付医药费通知、交通事故认定书、所接受治疗医院出具医疗发票和清单等材料。
    此外,还要通过被保险人签名确认,保险公司才会将在交强险项下的医药费1万元转至医院账户垫付受害人医药费。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三、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救助资金申请
    交通事故发生后,机动车驾驶人可能为了逃避责任逃逸、或者是其机动车并没有按照规定缴纳交强险的、又或者是受害人伤情严重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根据救助基金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可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
    四、受害人一方可申请法院查封、扣押肇事机动车
    交通事故受害人如果因为支付医疗费困难,而机动车一方不同意垫付的,受害人可以申请法院查封、扣押肇事机动车。对于机动车方来说,如果是运营车辆,一旦法院对其实行查封或扣押,也将造成机动车方的损失。
    所以,机动车方为了避免车辆被查封或扣押,一般情况下会作出妥协和让步,同意垫付受害人的医药费。
    扩展阅读:
    【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 有人伤的交通事故,在赔偿的时候,通过协商很难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总想少赔点钱,伤者总想多要点钱,因此达成一致意见的概率并不高,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最后,法院,审理,然后下达判决,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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