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外地办理后,我的银行卡没有使用,然后被冻结

信用卡纠纷
2023-08-01 17:5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外地银行卡可以在本地解冻吗
    1、外地银行卡不可以在本地解冻。银行卡被异地公安局冻结,一般是银行卡涉嫌案件,比如诈骗案等,有赃款经过该卡,被公安机关进行冻结,要到主办单位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才能解冻。
    2、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发卡银行的义务:
    (一)发卡银行应当向银行卡申请人提供有关银行卡的使用说明资料,包括章程、使用说明及收费标准。现有持卡人亦可索取上述资料。
    (二)发卡银行应当设立针对银行卡服务的公平、有效的投诉制度,并公开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发卡银行对持卡人关于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应当在30天内给予答复。
    (三)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按月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在下列情况下发卡银行可不向持卡人提供账户结单:
    1、已向持卡人提供存折或其他交易记录;
    2、自上一份月结单后,没有进行任何交易,账户没有任何未偿还余额;
    3、已与持卡人另行商定。
    (四)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的银行卡对账单应当列出以下内容:
    1、交易金额、账户余额(贷记卡还应列出到期还款日、最低还款额、可用信用额度);
    2、交易金额记入有关账户或自有关账户扣除的日期;
    3、交易日期与类别;
    4、交易记录号码;
    5、作为支付对象的商户名称或代号(异地交易除外);
    6、查询或报告不符账务的地址或电话号码。
    (五)发卡银行应当向持卡人提供银行卡挂失服务,应当设立24小时挂失服务电话,提供电话和书面两种挂失方式,书面挂失为正式挂失方式。并在章程或有关协议中明确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
    (六)发卡银行应当在有关卡的章程或使用说明中向持卡人说明密码的重要性及丢失的责任。
    (七)发卡银行对持卡人的资信资料负有保密的责任。
    二、银行卡解冻的条件有哪些
    银行卡解冻的条件如下:
    1、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2、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3、债务已经清偿的;
    4、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 银行卡可以异地解冻,根据银行规定,银行卡取款密码连续三次错误会自动锁定。24小时后自动解锁。也可到当地银行柜台办理解锁业务,流程如下:
    1.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前往银行柜台;
    2.告知工作人员办理解锁业务,并填写解锁申请表;
    3.排队领号;
    4.柜台叫号,根据工作人员要求,提交材料核实身份信息;
    5.解锁成功。
    注:因密码输错次数过多锁定的,24小时后自动解锁。
    拓展资料
    一、同一银行开卡不能超4张
    2015年12月,银监会下发法律依据:《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同一机构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不含社保类卡)。
    同时,《通知》还规定“同一代理人在同一商业银行代理开卡原则上不得超过4张。代理开立的借记卡,需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柜面办理卡片启用后方可使用。”
    二、银行卡注意事项:
    1、输入密码时注意用手遮挡,如果发现ATM机的密码防护罩和入卡防护槽有异常情况,为了安全起见,不要使用,同时立即告知银行。
    2、为防范假ATM机的情况,客户应尽量选择有显著标识的自助银行,在银行的录像监控下使用ATM机。
    3、最好将银行卡和身份证分开存放,不要将银行卡转借他人,不要随意泄露银行卡卡号及密码。
    4、刷卡消费时,不要让银行卡离开视线范围,留意收银员的刷卡次数,拿到签购单及卡片时,核对签购单上的金额是否正确,是否为本人的卡片。
    5、开通手机短信服务,随时掌握账户变动情况,一旦发现异常交易,马上致电银行进行挂失。
    6、如果怀疑资金被盗,应立即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并对银行卡账户及时进行挂失。
  • 只收不付冻结是不是犯法要视情况而定。
    银行卡账户只收不付是指用户可以进行资金转入的,但不允许转出。银行卡出现只收不付的情况下,可能是由于无法核实身份信息的真实性或涉及司法冻结等情况导致的。
    持卡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开户行核实,如果银行卡是涉及司法冻结导致出现只收不付的情况。在持卡人处理完司法案件后,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解冻银行卡,会在六个月内自动解冻。
    只收不付冻结的解除,不需要等到六个月的情况是,经过办案部门的调查确认跟案件没有直接连续,账户就会被提前解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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