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投诉养猪场污染环境,空气臭味太大!

环境污染
2023-08-01 18:06: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邻居家养猪太臭属于环保部门管辖,当事人可向所在地环保局进行投诉。根据法律规定,侵权人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导致他人损害的,当事人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农村非法养猪可以向当地环保局投诉养猪场废水污染,因为这是环境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 举报在村子里养猪的方式为可以给12369环保热线打电话或者是向当地环保局投诉养猪场废水污染。法律规定,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有关规定,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三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三万元的,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或者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