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领结婚证想分开了还需要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8-01 18: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结婚证想离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诉讼离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需要补办结婚登记,然后再进行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1994年2月1日以前当事人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且属于事实婚姻的,没有办理结婚证也算夫妻,需要去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在此之后共同生活的,并且没有办理结婚证的,那就不属于夫妻,不需要去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没有领结婚证离婚只要自行分开即可。1994年2月1日之后,如果男女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如果感情破裂自行分开即可不需要去民政局领离婚证也不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