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处理孩子在学校伤害同学的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01 18: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在学校受伤的处理是: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受到学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孩子在学校被同学打伤,如果学校未尽到合理的教育管理职责的,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孩子在学校无意弄伤同学处理办法如下:
    1、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责任;
    3、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有看护学生的义务。学校没有尽到安全保护责任,学校应当承担补充责任,具体各自承担多少责任,需要双方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