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还需要对方承担吗
1、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是否需要对方承担,具体如下:
(1)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不需要对方承担;
(2)如果是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共同财产承担,不足部分应当由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麦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什么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