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想辞职,然后他说要半年才能走,如果一定要走,要扣10天工资

讨薪
2023-08-02 01:37: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辞职一般要一个月才能走,但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可以的辞职。正常离职手续的办理,不影响工资的发放。如果劳动者已经提前三十天向单位发出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即使单位领导不批准签字,也可以在三十天以后离开原单位,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办理,且不得无故克扣拖欠工资。
    如果是快辞,急辞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需要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所受到的实际损失证明,不能举证或者证明不足的,不能扣押工资,克扣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辞职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正式员工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例如你4月1号递交离职通知,5月1日生效。
    你不给用人单位打招呼,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可以要求你赔偿。
    但在实际中,用人单位压着你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就会找借口不全额支付,所以达成一致很重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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