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轮车被交警拖走了,费用多少钱?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2 08: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拖车费由市场定价,属于拖车服务部门或单位自行决定。一般收费如下:小型车辆在城区道路内被拖走,收取标准是每次200元;中型车城区道路上每次300元,公路上执行空车3元/公里,重车10元/公里;大型车城区内收费标准为400元,公路上执行空车4元/公里,重车15元/公里,基价起价350元。
    法律依据:
    《鲁价费发[1999]264号文件》
    交通事故拖车费项目实质是事故道路清障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小型车辆(
    2.5吨以下货车,15座以下客车)在城区道路内被拖走,收取标准是每次200元,在市区外公路上则执行空车2元/公里,重车5元/公里的标准,但基价起点为200元。

    2、中型车(
    2.6-7吨货车,16-40座客车)城区道路上每次300元,公路上执行空车3元/公里,重车10元/公里,但基价起价300元。

    3、大型车(
    7.1-14吨货车,41-60座客车)城区内收费标准为400元,公路上执行空车4元/公里,重车15元/公里,基价起价350元。
  • 交通事故拖车费用标准根据当地的市场定价决定。对于发生依法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由执法机关承担拖车费;对于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无法行驶而占用道路,当事人不在现场或者当事人无法自行移走车辆,拖车费由当事人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 交警队拖车是不得收取费用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于违反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法律规定的,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交警队指定的地点停放。
    交警队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交警拖车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拖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的委托行为付费。
    交警部门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辆交给车主,法律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拖车费,让车主交拖车费于法无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1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