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一年多了,离婚协议能不能更改?

协议离婚
2023-08-02 08:5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变更,这需要区分两种种情况:
    1、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因此是可以变更的;
    2、如果夫妻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生效时一起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
    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在离婚前自由协商的结果,等于是处置自己权利的行为,不能出尔反尔;如果夫妻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满,那么就不应当签署离婚协议书,或者不前往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离婚协议可以更改,更改的情形有:
    1、在登记离婚前更改的。
    2、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签订的协议。
  • 离婚协议能否修改的确定方式: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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