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签了劳动合同,不到三个月,因为身体不适需要辞职。我不满足工厂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的要求。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支付工资。现在因为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工厂说要扣20%的工资。有什么依据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吗?

讨薪
2023-08-02 09:1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法律分析:需要员工确认。突然离职公司有权扣工资。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部分工资用于赔偿,但扣除的工资有限额规定。员工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部门申请的,一个月后可以正常离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批准的,劳动合同是会自动解除的,劳动者可以不上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