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个童工。我报告了我的惩罚

2023-08-02 09:20: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童工个人使用的处罚措施: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和平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法律依据:《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第三条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和平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 法律分析: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招用童工的行为: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个人)使用童工的;
    (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四)单位或者个人为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 对商户雇佣童工行为的处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法律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