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不知道刮对方的车,离开现场,后期被定为肇事逃逸,这件事该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2 09:24: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当事人将别人的车刮了之后,逃离现场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情形的。 构成肇事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法律分析:算的。 当事人将别人的车刮了之后,逃离现场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情形的。 构成肇事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 法律分析:算的。 当事人将别人的车刮了之后,逃离现场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情形的。 构成肇事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