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也是工伤十级,四月份所有手续都办完了,交给劳动局,现在赔偿还没到

工伤索赔
2023-08-02 09: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进行工伤认定,再伤残等级鉴定。按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的工伤保险管理办法确定的数量要求补偿。如果不给,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者可到法院起诉,判决不服还可上述。好处是正常渠道,公平合理。缺点是可能时间很长。
    2、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好处是时间快。缺点是你的费用可能要高,法院怎么判不好说。
    3、与老板谈判,直接签协议给钱。好处是简单,时间最快。缺点是一般的谈判结果都比正常应得的要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十级伤残以后复发,生活不能自理的,所需要的费用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可以享受待遇医疗费,误工费,停工留薪待待遇,一次伤残补助金、护理费、伤残津贴和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就业补助和医疗补助等。
    具体金额需要依据工伤等级和缴费工资详细计算。另外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 工伤的赔款已经到公司账户,但是,拖着不给应向劳动监察投诉。
    由劳动监察责令用人单位给付或者通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先行支付给个人,并向公司处以罚款。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将工伤保险基金理赔的工伤保险待遇及时支付劳动者。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