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刘律师,我的孩子在学校被老师打得全身都是青紫一块,我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8-02 09:5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孩子被老师打伤了,首先要看孩子,被老师打伤的程度达到了什么程度,如果说是只是皮伤的话是情有可原的,然后你要及时的去了解孩子为什么会被老师打,究竟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你要采取追你的,一个责任,如果说是老师,无缘无故的,就是讨厌你家孩子,就是故意体罚你家孩子的话,这个你是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一个申诉的,如果说是你家孩子在学校呢比较调皮,比较捣蛋,然后惹的老师所以,这种,那你要教育你们家孩子。
  • 可以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学校老师的责任是保护孩子而不是打孩子,即使孩子有过错也不应该动手。只要查出来,那么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是可以选择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严重者老师还会承担刑事的责任,所以,未成年人的保护不仅是监护人的责任,学校老师也是有责任的。
  • 先找孩子老师来处理事情:小孩子打架在学校经常可以看到,一般情况下没有什么严重后果(不是打群架,没有造成恶劣影响等等)就会警告一次,不会有很重的处罚,所以要跟老师沟通好。
    跟对方家长协商赔偿:打架必然会有一方或者两方受到损伤,这时候就需要一定量的赔偿,作为家长,应该理性的去看待这件事情,打人方的监护人应当积极进行赔偿。
    如果涉及到违法犯罪的,那就及时进行报警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