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发生后,我想问一下如何处理二次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8-02 10:4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二次事故的处理方法如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交通事故提出复核申请的方法是什么
    1、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上一级交警部门对受理的复核申请,应当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
    3、审核后,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对下列内容做出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4、经审核,对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给予支持。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一、交通事故二次事故怎么处理
    1、交通事故二次事故的处理方法如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二、交通事故提出复核申请的方法是什么
    1、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上一级交警部门对受理的复核申请,应当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
    3、审核后,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对下列内容做出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4、经审核,对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给予支持。

  • 一、交通事故需要二次手术的该怎么办
    1、交通事故需要二次手术的,需要再次需再次赔偿。因为此费用属于后续治疗费用。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如何申请救助基金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包括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
    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收到材料后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1)是否属于上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情形;
    (2)抢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
    (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