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银行卡被公安机关冻结了,能解除冻结吗

2023-08-02 11: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的银行卡被人民法院冻结之后,通过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及时履行其义务后才能解冻。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解除冻结的申请,经法院审查后,如果确有上述行为的,会依法解除冻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银行卡被司法冻结了,如果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冻结。法律具体规定是,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 公安机关对于嫌疑人的银行卡进行冻结的流程为:如果嫌疑人涉嫌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后就可以通知银行等金融机构冻结嫌疑人的银行卡。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
    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
    不需要继续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时,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但可以轮候冻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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