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酒驾开罚单没有写多少钱应该怎么处理

酒驾醉驾
2023-08-02 11: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酒驾的处罚单的内容有:被处罚人个人信息、处罚原因、处罚的事实与证据、处罚结果、不服情况下的救济手段等。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对于行为人醉驾的,法院关于罚金的交纳的规定为:在法定期限内或一次性缴纳罚金或者可分期缴纳,如果期满还没有缴纳的,可强制执行。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酒驾罚款不交会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需要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