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没有领结婚证生了孩子,头胎,如果上户口需要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啊

2023-08-02 12:26: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婚生子女如果是第一胎的,当事人可以在限期内补办结婚登记,可以免收社会抚养费,如果是第二胎的,则按社会抚养费的基数二倍进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基数需结合当地的经济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没有结婚证孩子需要先向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之后再上户口,其不属于罚款,而是征收社会抚养费,具体的数额要依据当事人的低收入负担能力等因素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非婚生子女社会抚养费要给的数额是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
    法律依据: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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