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幼儿园工作,产假说有98天,带薪休假。(我是休了9月和10月份),我提前一个月(11月)回来上班,只休了2个月,这个幼儿园说那就只有2个月的产假工资,而且他还说这个工资分月发,11月的没有发产假工资,说12月发。就只发1000,还有1000,明年3月份再发,我孩子没有人带,我明年要回老家,她说明年不在那就没有这个剩下的产假工资,意思不发!我想问一下这个我能申请要我的产假工资吗!

妇幼权益
2019-06-01 18:02:2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可以因为没有发放产假期间的工资而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员工休产假期间仍算出勤有工资,若公司不予发放,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
    (二)情形,应当根据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七条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不予发放的情况下员工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
  • 由第三方交通肇事的,由第三方支付误工费,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之后,可以向第三方追偿,职工获得第三方赔偿之后,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其返还。但如果是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可以工资和误工费二者兼得。
    如果是本单位车辆肇事的,只是享有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