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单独引产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
自然人享有
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
2、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
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因此导致感情破裂,一方起诉离婚,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三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