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俞律师,女儿出嫁户口在娘家,土地征收能否获得补偿?

征地补偿
2023-08-02 13: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嫁出去的女儿如果在土地征收决定作出时,户口在征收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是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是有权对土地进行征收的,而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款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
    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的。如果女儿出嫁后,在新的居住地没有取得土地承包,户口也没有迁移走,还尽村民义务,是有权利回娘家分配土地的。 如果在新居住地已经取得承包土地,则不能再回娘家分配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外嫁女户口迁出,在娘家仍有土地,可以纳入征地安置人员。
    1、外嫁女户籍还在本村,且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即便外嫁,有资格参与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2外嫁女的户口即使随着婚嫁迁出,但是其在新的居住地没有取得土地承包权,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外嫁女仍可参加分配原村的征地补偿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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