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施工现场出了事故,不应该高于工作,老板不得不让步,结果摔倒了,脚踝骨折了,老板说每天补贴100元,我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8-02 14:01: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工人在建筑工地受伤摔骨折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生活护理费、工伤工资、交通、住宿、辅助设备、一次性伤残津贴、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以及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工伤职工经伤残等级评定,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费和护理费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这3个不同等级支付。标准为规划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工地骨折一般会赔偿给受伤工人其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人已经申请工伤认定的,工地的施工单位不赔偿工人因工伤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的,工人可以向当地的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