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条不是必须发放的。公司发工资时不给付工资条不属于违法行为,法律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发工资时给付工资条。但是员工有权利要求公司提供其个人的工资明细,公司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