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我想问一下,我的银行卡被公安机关止付啦!现在该怎么处理

2023-08-02 16:4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解冻
  • 邮政银行卡账户发生异常止付的情形,当事人及时报警是有用的,止付通常为公安机关冻结银行卡的结果;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联系以进行确认。当事人与案件却无关系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银行卡进行解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银行卡被公安冻结的处理方式:配合公安调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解除冻结;公安机关冻结银行卡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在届满前可延期一次。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
    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
    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冻结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所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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