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否有人自愿给我转1500元构成犯罪?

刑事辩护
2023-08-02 16: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如果是正常的转账行为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其次,如果在明知他人犯罪情况下帮助他们转账可能会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转账本身并不违法,如果是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赃款的才是犯罪行为,涉嫌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是由于不知情,所以即使是帮助犯罪分子的赃款转账的也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不知情帮人转账没有触犯法律的规定。帮人转账一般属于民事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转账的是他人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人不知情的,也不犯法,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